巴西商标注册指南
一、巴西商标概述
巴西1995年1月1日起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随着巴西议会批准通过关贸总协定,并根据1994年12月30日的第1355号政府法令,巴西成为Trips协议的成员。 为遵守Trip8协议的有关规定,巴西于1994年12月30日颁布了第1355号政府法令,通过了于1997年5月15日生效的第9279/96号商标法。之后的1999年9月9日,巴西专利商标局颁布了第150号实施条例,宣布将于2000年1月3日实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1995年8月5日,巴西、阿根廷、巴拉圭和乌拉圭四国签订了协调各国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定的议定书。议定书的要点包括,10年的商标注册有效期、表明产品或服务来源的地理名称以及原产地名称不可作为商标注册、在成员国允许平行进口的存在、在存在商标注册后的使用要求的国家,商标注册后五年内不使用可以被撤销等。 巴西法律属于大陆法系,其商标法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商标的在先申请人有资格获得商标注册。巴西于2000年1月3 H起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并且不接受—件商标申请包含多个产品或服务类别的做法,而是采用每件申请只包含一类产品或服务,并且单独缴纳官费的做法。巴西是巴黎公约斯德哥尔摩文本签字国,同时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Trips协议成员国。 巴西的商标主管部门为巴西专利商标局,巴西所使用的官方语言为葡萄牙语。 二、商标申请所需文件 - 申请人名称以及地址(中英文) - 商标图样 - 商品、服务清单 三、申请程序 巴西专利商标局对商标申请做形式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和实质审查(在先权利商标和冲突商标的审查);回复官方驳回的期限为60天,逾期不回复,商标申请被视为放弃。 巴西专利商标局对商标申请的驳回决定,以及对注册商标的撤销决定,商标申请人和注册人均可以在该决定发出之日起60天内申请复审。异议人可以对申请商标提出异议,也可在申请商标获得注册后,对其提出撤销申请。 商标获得注册后,商标申请人获得该商标的所有权、专有使用权\对外转让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并且商标注册对商标权的完整性和商业声誉提供了法律保证。 巴西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从获得注册时起算。商标续展的有效期也是10年,商标续展申请可以在有效期满前1年内提交.同时,商标续展有6个月的宽展期。在宽展期内提交商标申请,增加额外的官费。 获得巴西专利商标局审查通过的商标申请,以及官方的裁定和决定\商标异议和复审申请,均在商标公告上登载。商标申请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后60天内,他人可以对该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对上述异议期不允许申请延期。 商标注册后5年内,可以对该注册商标申请撤销。商标撤销申请须向联邦法院提交。此外,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的行为,以及其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导致对侵权人的监禁或罚款,或二者兼备。 要求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也应在商标注册后5年内提出。而以商标未使用为由对注册商标提出的撤销申请,应在商标注册后的第5年提出。 商标从申请直至取得注册证书约36个月时间。
四、费用
查询费600元人民币,注册费12000元人民币/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