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商标注册指南
一、朝鲜商标概要 现行的商标法制订于1983年5月2号,正式生效于1983年6月1日,1968年的旧商标法同时废止。朝鲜采用申请在先注册原则,商标的在先申请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商品和服务不分类,但是,每一份商标注册申请只能包括一种类型的产品。任何组织或企业可在不同的类别上申请注册同一个商标,也可在不同类别上申请注册不同的商标。每份商标注册申请只能包括一个商标。朝鲜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之一。 二、申请所需文件 1.委托书; 2.申请书1份,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国籍、图样、商品或服务的细目;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份,该文件需办理公证; 4.提交申请注册的文件需用朝文、或俄文、或英文、或法文书写; 5.商标图样。 三、申请程序 对通过商标代理组织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朝鲜发明委员会先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申请文件不齐备,申请人在接到书面通知书的3个月内补齐所缺文件,否则,该申请将被驳回。形式审查后,朝鲜发明委员会将对申请文件齐备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于自申请日起算的6个月内签发注册证。 如果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被官方驳回,那么申请人需在驳回之日起的3个月内提交复审申请。 已注册商标将在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对于异议期未做任何规定。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注册申请将由朝鲜发明委员会自申请之日起算的6个月内颁发注册证。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之日起算。必须在商标注册的有效期满日前一年到前半年之间提交商标续展申请。续展申请需交纳续展费用,续展有效期为10年,每10年均可办理续展。注册商标如连续5年不使用,将被撤销。 |